房子贷款是不是分?
这个我深有体会,15年买了一套小公寓,80平,90万,商贷加公积金混合贷款,商贷部分是建行放贷的,20年开始还房贷,由于当初工作调动,一直未按时还款,产生逾期记录,银行也多次催收,由于疫情等原因,一直未能及时还贷,直至21年年中,终于将逾期的款项全部归还,逾期时间长达78个月(也就是6年),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当前逾期已经结清,最近一次逾期还款时间为21年6月30日,但是征信报告逾期情况仍然显示逾期金额、逾期期限和违约状态(即非关注类)。
之后我去人民银行打了个人的征信报告,报告显示该笔贷款已经转为关注类,并且显示未来两年内可以消除,但是我致电建设银行人工客服和前往建设银行网点咨询,被告知需要5年的时间才能消除征信报告上的不良记录! 后来我又拨打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电话,将这种情况反映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每年向信息主体提供本人信用报告的查询服务,并经本人书面授权委托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同意,方可向第三方提供本人的信用信息。
也就是说,只要我不授权,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不能获取我的征信报告,除非通过法院起诉或者公安机关立案等合法途径取得他项权证,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查询或者获取我的征信报告内容! 据此,我现在准备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