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退学学籍怎么处理?
一、被退学的学生,由所在教学院系填写退学登记表,院教务处审核。学校退学决定书由所在学院寄送学生本人,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因学业成绩未达到培养要求而被退学的学生,如本人要求,可发给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因留级而退学的学生,可发给下一年级的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因其他原因退学的学生,根据学习年限,可发给肄业证书(至少学满一年)和学习证明。学生在收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必须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二、退学者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退学的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学校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切后果自负。
四、被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