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如何计提坏账?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当将经批准确认的损失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企业的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无法收回;另一种是虽然债务人仍未破产或死亡,但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因债务人原因造成逾期未能收回,并经审慎判断无法收回的,也应作为坏账损失。
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自己的应收款项,应该采用账龄分析的方法确定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法是: 根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计算出各个应收项目的平均收现期限,然后依此确定各个项目所对应的账龄,最后根据企业所确定的会计政策、相关会计估计和方法予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同时,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每个会计年度的资产减值状况,企业还应当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详细列明每笔计提坏账准备的业务及相关的原始凭证和证明文件,并作为会计报表附注予以披露。
实务中,很多企业并没有严格依照上述方法进行计提,而是根据主观判断随意调整,这种处理方法是很不妥当的。首先,它使得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其次,随意性较大容易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有权就企业多提坏账准备部分要求其补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