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社保交多少?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单位为了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申报的职工工资数额,缴费基数的确认受到《社会保险法》、《劳动法》以及当地制定的各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和影响。 按照目前的政策法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职工月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低于职工月工资总额300%以下的金额,则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以2015年全省全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出2016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个人账户缴纳额度。
1.养老保险:个人承担份额=(7954元/月)*8%=636.32元;
2.医疗保险:个人承担份额=(7952元/月)*2%+38元/月=160.04元;
3.失业保险:个人承担份额=(7952元/月)x 0.5%=39.76元;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不同分10个费率档次,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缴费为准;
5.生育保险:个人不承担费用。 以上仅为2016年在深圳参加社保的最低缴纳基数,如果您的工资高于省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以自己的实际工资作为社保的缴纳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