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每年要申报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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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税务居民(公民和绿卡持有人)每年都需要报税,非税务居民报税没有资格获得退税。 美国纳税遵循申报在先原则——先报税,税务机关根据报税情况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再征收入库。即使当年不需要缴税,也应该填报收入,这是义务。

如果隐瞒收入或做低,税务局一旦核实将会进行巨额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作为美国税务居民的境外所得也需要报告,如果不报或者少报,同样会受到惩罚。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任职期间在中国境内以及离任后六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或者国务院规定的从外国获得的其它收入,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外籍人员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也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外籍人员的下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因任职、受雇、承租经营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二)因任职、受雇、承租经营以外的劳动所得,包括:

1.劳务报酬所得,如稿费、翻译费、设计费、讲课费、演出费等;

2.稿酬所得,如小说、文学作品、出版专著等;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许可使用所获报酬;

4.经营所得,如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中国的代表机构等。

个人在境外的下列所得,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外国人由于居住在国外而在国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 中国公民在境外留学、进修期间,由境外学校发给的奖学金、助学金、补助费和其他各种待遇;

(三) 中国公民在境外参与政府举办的调查访问、科研协作、项目合作等活动,由境外有关单位支付的工作报酬及伙食补助费用;

(四) 外国企业驻华办事处全体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国外同类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之差的总额,即外国企业驻华办事处的总费用支出减去支付给雇员的中国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后的余额;

(五) 对拥有两项以上收入来源的非当地居民,以其各项收入之和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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