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购股份注销?
这个案例应该算是比较典型了,所以拿出来分享一下~ 前序:华谊嘉信(现已更名为“*ST嘉信”)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回购,总额不超过10亿元;2015年6月2日首次回购股份897万股;截至2016年3月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494.63万股,耗资7.38亿元,平均价格约0.78元/股。超过原定的最低6亿元的回购额度上限。
根据当时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必须是闲置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并且单次回购金额不得低于1亿元;一年中连续回购的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募集资金净额的20%。对于嘉信这样的已经超过了最高限额的情况,监管部门要求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等。
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的第二天就立刻发布了关于对回购股票事项的补充公告。 重点内容如下:
1、关于回购比例及资金使用 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9494.6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8%。实际回购时间为2015年6月2日至2016年3月30日,共10个多月。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329万元。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除回购股票外,其余项目均按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执行。其中互联网营销业务项目是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开展业务,待取得营业收入和利润后,再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目前该项业务已产生效益并持续盈利,故本次置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