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监事应占股份吗?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一种错误的观念——即企业里担任管理/决策岗位的人才有资格获得报酬,而为企业提供直接服务的员工则不应该获得额外的补偿。 事实上,任何企业里的任何员工,他为企业的贡献都可以用货币价值来计算(当然,这种计算的方式方法有很多可以商榷之处);同样,这些贡献的货币价值也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加总,用来测算该员工整体贡献的大小。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员工一年的基本工资是10万元,年终奖是5万元,他/她所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个人部分以及税金合计2万元,那么该员工的税前工资总额就是17万元。如果我们把他的工作分解成若干具体的工作岗位,分别评估每个工作岗位的价值,然后确定各个岗位的工作量,最后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就会得到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数字:该员工一年为单位做出的实际贡献是18.8万元。
既然企业里的任何一份劳动都有其对应的市场价格,那么自然就可以计算出该企业所有员工每年为该企业创造的总收益了。 这个总收益,减掉企业支出的各项成本费用,剩下的就代表了这个企业的“利润”。 从这个角度看,你所说的那个监事是不是应该持股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是否给企业支付了对价”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只要企业收到的对价低于其付出的成本,那么就意味着企业“欠”了提供对价者的钱(包括股东和投资者、债权人等等);反之,如果企业收的对价高于其付出的成本,那就意味着企业“多收了”这些股东/投资者的钱,他们因此获得了超额收益。
至于你说那个监事的职责,其实很多公司里,董事会(或者董事长)和总经理(或者CEO)已经共同构成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并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在这样的公司中,监察审计什么的职能早就名存实亡或者完全由财务部门代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