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官庄在哪?
西安官庄在哪?据了解,2012年5月,未央法院刑庭法官来到西安官庄村,将被告人吴某某送交检察院。原来,2012年4月23日9时许,吴某某酒后在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方家村方家菜市场将摊主康某某打伤。经鉴定,康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在执行过程中,经主持调解,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康某某就民事部分已于2012年5月6日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同时被害人康某某对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近日,被告人吴某某和被害人康某某均来到刑庭,要求对吴某某减轻、免予刑事处罚。法官遂主动走访未央区汉城街道、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调查被告人吴某某的日常表现、家庭情况及户口所在地街道、村委会对其评价等情况。
调查了解结束后,刑庭法官将调查结果向分案合议庭其他成员通报,并再次对该案进行了审阅。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对吴某某减轻处罚并免除刑罚。
为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刑法规定了诸多侵害财产罪、伤害罪、杀人罪等,对犯这些罪的行为人给予刑罚处罚。但是,在对这些罪进行处罚时,应坚持惩罚犯罪与教育改造相结合,贯彻“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判可不判的不判,量刑时要重情节、轻情节相结合,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财产型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特殊类型的案件
官庄村,地属西安城区,东靠建西街,南靠西大街,西靠解放市场,北靠西后十字。在元代,官庄村已具规模,是京兆府(今西安)西门外的一个大村镇。
明末清初,西安发生疫症,死亡甚多,为了避祸,很多人将户口登记在官庄,取庄名“官上”,以示“官上加官”,以图吉祥。因“上”字与“庄”字通用,又写作官庄。
解放后,这里发展为西安市第十一个家庭生产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