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封闭阳台?
这个事儿吧,可以看看《房屋建筑测量规范》,里面规定得很明确 按照该规范的要求,要作为“阳台”计容面积,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全围合(或者开放式的栏杆高度大于或等于1.05m);2)有底板、进深小于2米3)外墙结构外边缘至阳台档墙或栏板的净距离不小于0.45m 这个净距是指的室外地面到阳台挡墙/栏板的外边缘的距离,而不是阳台的外边缘哦!
如果您的房子是落地窗,那么窗台就是阳台的挡墙/栏板,而窗外就是室外场地了,因此只要室外地坪与落地窗下缘之间的净高不低于0.45m就可以认定为合法阳台了。 如果题主的房子确实满足这三个条件的话,那应该就是可以作为阳台的面积来计算的~
至于说开发商为什么要少算您这半平米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啊,因为现在的新房一般都是框剪结构的,阳台一般都是在主体完工之后才砌筑起来的,这样就会增加额外的成本,但是却不计入预售建筑面积里面去,因为这部分建筑成本在报建的时候是无法体现出来的——所以现在很多地区都已经不认可这种后期浇筑的阳台面积了~ 当然啦,我猜可能题主买的应该是期房,交房的时候发现合同约定的面积小了,于是去找了开发商对质对不对~~ 其实这事儿很好理解啊,买房不都这样的吗?买房子的时候你看到的只是效果图而已,真正买到的东西往往跟效果图不太一样滴~~比如你说你要买一套三室一厅的户型,结果拿到的却是二室二厅的,这也很正常嘛~总不能把户型图直接画在沙盘上吧?毕竟大家都是来看效果图和沙盘的,你如果在这里画个户型图,那人家还怎么卖别的房子呀? 所以呀,这个事还是得看合同约定,约定是多少那就是多少,没有约定的按照地方文件执行,真要是觉得开发商坑了你,完全可以提起诉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