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公益基金会?
公益组织(NGO)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以公共利益为使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目前有68万个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1年底登记的社团和基金会加起来有7.3万个,其中5.8万是基金会,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体资格——具有法人地位。 那么作为基金会有哪些法律形式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注册成立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有固定的住所;
(二)从事公益活动所需的固定资金和设施;
(三)有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交如下材料至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有明确章程;
(二)有实施公募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有专门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条件的首席执行长或主任。 申请公开募捐基金会的登记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举办基金会的机构或个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文件,提出登记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基金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
(二)审核批准。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颁发证书。 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
(三)信息公示。 登记证书发放后,相关登记信息将通过“中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布,供网民查阅。同时,基金会相关信息也将录入全国慈善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网络实时共享。 需要注意的是,除登记事项外,基金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披露事项,即年度工作报告。依据《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年3月31日前,基金会必须编制完成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内容需包括财务报告、收支明细表以及接受、使用捐赠情况的详细资料等。
对于基金会来说,其财产来源主要是社会捐赠和资助,所以规范的资金运作和透明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如果未能按时披露有关信息或是提供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等严重情形的,将可能导致被注销登记,从而丧失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