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机构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已初具规模并呈稳步发展态势,投资机构数量和资金规模大幅增加,在创业企业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根据设立方式的不同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其中,契约型基金(简称“基”)是依照信托法设立的金融机构,由资产管理机构与受托人订立信托合同,委托其管理资产;而公司型基金(简称“公”)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投资公司,通过投资组合进行间接融资。 本文主要介绍契约型基金。 目前我国境内的创业风投基金大多为契约型基金,由基金公司、母基金和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是:已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为监管机构认可的市场主体。因此无论是以公司形式还是契约形式设立,只要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且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认可,就是合法合规的。
常见的问题主要是对于“合格投资者”的定义的理解。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关于规范私募基金业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还对“合格投资者”购买了何种类型基金以及所投资的单个私募基金产品限额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国家对于“合格投资者”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随便混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