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为什么用左轮?
先放图 左边是香港警察用的警枪,M92F式50口径半自动步枪;右边是FBI用的警枪,XM177E2式5.56mm突击步枪(没错,就是市面上能买到的一堆.223/5.56的AR-15型)。
一、经费问题 因为美国实行的是国民警卫队制度,所以地方州和地方的财政负担一部分国民警卫队的运作费用,因此各州对于本州的国民警卫队的装备配置都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州的需要和预算来选择合适的武器。(这里顺便说一句,因为美国是国民警卫队制度,所以各州的国民警卫队属于各州政府指挥下的一种武装力量,跟联邦没什么关系,所以有时候会出现一个州给国民警卫队订武器的时候其他州的国民警卫队也用这种武器的情况,例如阿肯色州买的M4A1卡宾枪,德克萨斯州买的AKM)
而香港没有这个自主权,所有的武器装备都必须服从于中央政府的安排。作为中央政府来说肯定是希望用最少的资金换取最大的价值,因此就会优先选择那些成熟的,已经大量装备部队的武器。
那么在这种背景下,由于M16在越战中的糟糕表现使得美军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型号的步枪,从而选择了M4来取代它,至于替换下来的M16则进行了简单的改进以后变成了M16A1。
而对于香港而言更是这样,因为香港警方使用的绝大部分武器都是国产货,而在97之前又有建国以来最严重的财政赤字,根本没钱进口昂贵的先进武器(其实除了买武器装备外,还要考虑维护,培训,配件等一系列的问题,很麻烦)。
因此在97之前大部分香港警方的武器都还是比较落后的,比如81杠,56冲等等。。。有些武器虽然比较先进,但是数量非常少,只有少量特警使用,比如96年引进的MP5SD。
二、战术需求 虽然香港回归前存在大量反大陆势力,但毕竟是在英国殖民地期间建立的警察系统,因此战术上还是延续自英军体系。
英军的步兵通常由轻机枪射手,重机枪射手,迫击炮手组成,每个班配一挺轻机枪,三挺重机枪,一班迫击炮。而香港警方也是按这样的编制进行组建的。
在这样的编制里,每一挺机枪都要有人负责瞄准,有人负责压弹上膛,有人负责警戒,因此需要多支手枪作为辅助作战武器。另外,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渗透进入内地执行任务时,武器就必须得简化到极限,以便于隐藏和携带。
M4这样的突击步枪在这时正好派上用场——尺寸小,重量轻,可以连发射击(虽然精度差一些)而且有足够多的配件来保证在极端情况下的弹药供给。更重要的是,这把枪的口径在国际上非常流行,能够很容易的得到补充。最后,这把枪的造价相对低廉也使它在面临严重财政赤字的时刻不至于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