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2016?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那一页都要复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原件(必须携带)和复印件(结婚证的复印件最好与原件一并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④离婚协议书;
⑤二张两寸彩色照片。 注意:各地的情况可能不同,建议先向当地民政局咨询一下,再准备相关材料。 【提醒】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如果男女其中某方当事人为现役军人,办理协议离婚应向部队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法院判决离婚案件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需要在半年后才能再次提起诉讼,而第二次起诉时,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提醒】 如果夫妻在婚后共同生活过程中,其中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丧失生育能力,另一方执意离婚的话,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诉讼时将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的伤害,以此请求对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