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费能进固定资产吗?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实际发生的价款,制作费如果实质是发生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有关,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核算。但是这个部分支出如果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就应费用化处理,不可全部挂入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固定资产净值”、“工程物资”等明细科目。实际工作中,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等制作费属于待摊支出,按合理比例分配计入各单项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支出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应依据各项支出的性质判断。根据资本化条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建工程”,予以资本化。
对于确实属于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那么企业可以资本化;不属于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企业应当费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