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税收很多?
中国实行的是以税制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在管理过程中主要是关注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以及是否足额纳税,而对于具体税款是否应缴、如何征缴则不太关心。这种模式对于税务机关的能力要求较高,如果税务机关的能力不足,就会出现“只征不用”的现象(因为不知道该如何使用)。所以,虽然我国的税务系统在不断进行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征收效率,但是相对于居民和企业对涉税服务的需求来说,还是存在较大缺口的。
当前,我国企业纳税基本采取“自报自查”的方式,即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自我计算申报缴纳;而税务机关主要的工作就是审核和稽查。在这种模式下,即使出现少交税款的情况,由于缺乏监管而难以发现。不少企业存在着巨大的“偷逃税”空间。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税收立法层次较低。不少税收政策都以行政规章或其他方式制定,这些规定的灵活性带来了监管的难度,也为企业的“避税”提供了空间。
另外,目前税务部门主要注重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却忽视了对于纳税人的服务。其实,良好的服务意识不仅可以留住纳税人都可以激发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积极性。比如,美国就推行纳税人信用体系,鼓励纳税人主动报告其应纳税额和纳税申报情况,并对诚信的纳税人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