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消极比赛如何判定?
关于足球比赛中,怎样才算消极比赛(squeaky bum time)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我个人认为,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分两个层次来分析。
1. 什么是“有意识的”消极比赛? 这个很好定义——球员有意识地不尽力,或采取拖延战术来争取赢球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可以主动干预比赛,通过警告、罚下等处罚手段来制止这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有意识”,而不仅仅是“没有全情投入/尽力”。当然,判断是否是有意识地不全力拼搏是很主观的事,所以判罚也很主观。 如果双方都采取拖延战术且没有一方有意放弃比赛,就不一定算是消极比赛了。如果一方采取这种方式以希望另一方犯错,从而得到黄牌甚至被罚下的机会,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该算作消极比赛。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虽然很多队打保级球队时都会采用消极比赛的策略,但这不是一种普遍情况,因为多数时候双方的目标都是取胜而非保级。除非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否则很少有队伍会愿意在常规时间内与对手踢成0:0的结果。而且当一场比赛的胜负将决定出线还是出局的时候,两支队伍的球员也不会愿意再花90分钟时间互相传球和射门,他们更有可能会用恶意犯规甚至打架来结束战斗…… 因此,这种“有意识的消极比赛”并不常见。
2. 什么是“无意识的”消极比赛? 无意识的消极比赛的情况要复杂得多。首先它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两队实力悬殊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A) 一支强队在没有付出任何努力的情况下轻松获胜; B) 一支弱队为了保级而奋力一搏最后惜败。 这两种结局显然是不一样的。前者让比分失去了意义,使整场比赛变得毫无精彩可言。而后者则向人们展示了竞技运动的精神:即使明知实力不如人但还是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拼搏,这样的精神才值得人们的尊重。 因此,无意识的消极比赛的评判标准不在于是不是故意的,而在于比赛的输赢是否有实际的意义——对于一支弱旅来说,赢得每一场对强队的胜利都有实际意义,尽管这样赢来的胜利可能只是徒劳;但对于一支弱旅来说,在实力差距明显的情况下认输也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从这一点来看,只要不是刻意安排的对攻大战,只要不是事先约好谁先进球谁就下场的比赛,都可以认为是符合规则的公平竞技,不能将其认定为消极比赛。
其实国际足联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及其复杂性。在国际足联的《竞赛规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属于消极比赛。不过根据该文件的制定宗旨来看,其更倾向于把裁判的主观判断作为最终判决的依据——“裁判应根据自己的洞察力进行决断”。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在无意识消极比赛的问题上,裁判的裁量权非常大。至于具体怎么使用这种裁量权力,那就完全是裁判的个人水平问题了… 最后,补充一句。如果题主说的大比分是由于意外、对方严重受伤等原因造成的,就不能算作是无意识的“消极比赛”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