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企业增加值?
从收入法来计算GDP的时候,GDP=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税金+营业盈余 其中的“营业盈余”就是公司或企业的增加值。
GDP的计算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价格问题另一个是计算对象的问题(即谁为生产投了资)。因为任何商品(服务)都是在定价基础上进行交易的,因此GDP的计算必须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而计算对象的确定是以是否为企业(政府)提供了最终产品和服务为依据的。由于企业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因此经济学上一般把企业作为计算GDP的载体。
GDP的价值量是用生产过程中各种要素的投入量乘以它们的市场价格计算的。用公式表示就是: GDP=Q×P Q是产量 P1、P2…是每一种生产要素的价格 和上面一样,企业的GDP也是由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的。 其中:
①劳动者报酬是指企业和员工按照双方契约规定进行分配而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支付,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和各种福利等。
②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消耗的经济补偿,它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对它的物质损耗进行的连续补充。
③税金是企业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上交的各税种的税款总额,它是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主体按规定上缴的国家积聚,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④营业盈余是企业经营所得,这是GDP中最大的组成部分,它等于销售额扣除中间消耗后的余额。中间消耗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和支付运输费用的支出,这些支出的金额反映在存货增加、流动资产减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