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违规投资?
2018年07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行政管理一案,裁定书显示,因中信证券等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管计划运作情况报告,且存在未合规建账、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业务实质执行不到位等情况,违背了审慎经营原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故对中信证券及其他三家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被处罚的中信证券主要涉及三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公司及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案件线索,二是公司及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或更新业务信息,三是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存在托管失误和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上述行为的主要问题是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及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于银行的上述行为,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被处罚的金融机构包括中信证券和中信信托,这体现出监管层面的执法力度在逐步加大。此前,券商一般仅会被罚没存款或没收违法所得,而此次中信证券及其分公司则被同时处罚款,金额合计高达4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