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四级是真军吗?
我来写个简单的解答吧 首先,先说一下我对军籍的看法,我认为没有真正的现役和退役之分,只有当兵和退伍(就业)之分,因为是否服现役只取决于你是否属于现役军人编制,而是否退伍则完全由你自己决定;而且我觉得从个人角度来讲,应该把义务兵阶段和士官/军官的服役期分开看待。 因为按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所以其实我们的义务兵制度是借鉴自苏联的制度(据说苏军的义务兵期限是10年)。
在实行义务兵役制的部队里,入伍以后,除了少部分被选为军校学员外,其他的都属于义务兵,不管当几年兵,在部队期间都是义务兵役制士兵—就是所谓的“军人”。 士官则是经过一定程序,从义务兵中选拔出来的,成为士官后,原则上要干下去,当然可以选择退役,但是不能选择复原(复员)了——也就是所谓的“职业军人”。
另外,根据军队需要,有时候也会有直接从公民中征募的准军事人员,这种人员一般被任命为战士一职,类似于美国的E-1(最高级别)直到E-4(最低级别),这种人员在战时会被赋予更明确的军衔,而不论其在和平时期是什么身份,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回到问题来说,由于我国目前只实行义务兵役制,不管是高中生还是大学生,只要符合条件,都要先去当兵,服两年的义务兵,这期间属于义务兵役制士兵,享受军人的待遇(但并不一定是军官、士官,有可能只是一般士兵)。两年以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转为士官继续留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