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请假算缺勤吗?
学生上课请假一般分为事假和病假两种。
病假:须有校医院(或校医院认可的医疗机构)证明。学生在外地医疗机构就诊,应提供就诊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生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就诊,应提供居住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当地具有相当级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断证明。
事假:学生在办理非就医事项时,需严格控制,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天。下列情况可申请事假。
1、学生直系亲属病重、病危或病故的可酌情准假五天;
2、学生直系亲属结婚或过生日的可准假三天;
3、学生因办理升学、求职等事宜,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最多不得超过五天。
4、学生因求职、招工(公务员、军队等)面试、笔试、体检等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考试活动的,凭用人单位组织考试的通知、函件以及学生证、身份证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可按用人单位考试时间准假。
5、学生参加各级党政机关、军队和各类用人单位组织的统一笔试、统一面试和体检,所在学院应尽量准假,保证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有关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学生因故不能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处。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在考试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遇有直系亲属病故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所在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教务处以及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缓考。
学生在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一般不得超过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虽未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但课程缺课已达到该门课程总时数三分之一的,亦应办理该门课程的退课手续,不办理退课手续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记载,并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学生请假期满,应向学院履行销假手续。若请假期满后不能如期返校者,应在原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的申请、审批及管理程序与请假相同,续假一般不得超过两次。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未按时返校者,作旷课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