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半可以药流吗?
孕龄小于49天的孕妇可服用药物进行流产,但是妊娠月份越小,愈接近怀孕10周,终止妊娠越难且风险越大。 一般情况下,在怀孕7周内可以选择药物流产,而超过7周则需进行人工流产。 但是由于个体存在差异,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合适地用药流产。比如有些高龄孕妇(年龄大于35岁)、患有全身性疾病的患者或患有急性疾病的患者就不能应用药物流产。有生殖道炎症的患者应先行治疗后再行流产手术;子宫发育不良或曾经有过人工流产病史的女性,也建议慎重选择药物流产,以防发生意外。 对于不想留下胎儿又想尽快结束妊娠的女性来说,应尽早到医院就诊,确定孕龄后选择合适的流产方式。 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用药物流产,一些特殊人群应该禁用该方法:
● 以往曾发生过药物流产失败者,不宜再次使用药物流产。
● 有药物过敏史或有药物过敏家族史者应慎用药物流产。
● 对麻醉药品、镇痛药品、催眠药品、抗癫痫药、抗精神失常药等有所禁忌的孕妇,应避免使用药物流产。 如果准备做药物流产,一定要提前咨询医生,让医生了解过去的妊娠史、既往所患疾病及当前所服药物的情况,并带齐既往治疗的资料和药物,以便医师判断是否适宜采取药物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