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击赛事有哪些?
中国搏击行业在政策上依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因此各项规定并不明确、统一。 但根据现有文件与领导讲话归纳总结,举办商业性搏击比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按照《体育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从事非业余体育赛事组织工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审批合格取得资质: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条件中,大部分内容并非全新制定,而是对原有政策的细化和补充完善,同时,部分条款本身也具有相对灵活性——如要求运动员必须是“中国籍公民”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显然是为了给港澳台乃至海外华裔选手提供参赛资格;而允许“境外职业运动员”参加比赛则意味着即便选手没有加入中国国籍也能参与国内举办的商业性搏击比赛,不过其不能获得任何荣誉或成绩。
目前,我国政府批准成立的综合性体育协会共有83家,其中就有中国搏击协会。该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实施全国性综合格斗比赛,规范比赛规则等。 中国武术协会是1958年4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众性体育社团,现任主席为王楠,副主席兼秘书长为姚铁珊。
2017年5月16日,中国武术协会发布了一则关于修订会员制度的通知。根据这份来自中武协〔2017〕3号文的要求,凡是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促进搏击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于2017年6月份印发了《拳击项目的管理规定》(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开办拳馆须先申办许可,同时还要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就是非法办学,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规定》还明确指出了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都必须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否则便是违法。 从现状来看,随着近年来各地兴起的各类搏击俱乐部,以及民间各种规模不等的搏击赛事频频出现安全事故——如参赛选手死亡、被殴打致残疾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违规机构或个人很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