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选择上市地点?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可以分两层来理解,一层是选择在哪里上市,另一层是选择在哪个板块上市。 先讲第一层,如何选择上市地点。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上市的地点其实指代的就是拟上市地的中介机构资源,因为完成上市的过程其实就是将公司经营的相关信息对外披露、将公司股份制改造为上市公司并进行连续会计报表披露的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帮助,所以选择上市地点实际上就是选择在该地寻找合适的券商、会计师和律师,从而启动上市程序。
目前国内的证券市场共有六个,分别是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海外市场。其中前五个属于国内证券市场范畴,最后一个海外市场则属于境外证券市场范畴。 对拟上市公司而言,选择上市地点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指导、融资需求、业务开展、股东意愿、成本收益等。
以能否实现地方政府指导为目标进行选择时,拟上市公司就需要考虑当地政府对上市工作的支持,特别是涉及国资转制、重组以及政府主导型的企业,需要提前熟悉掌握政府指导的具体要求,并据此积极采取行动来完成上市目标;
在考虑是否有融资需求这一因素时,有融资需求的拟上市公司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融资额度和时机,同时考虑通过发行新股或增资的方式还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实现融资,此外还要结合市场情况确定首发底价及竞价区间等具体问题;
在业务开展方面,如果拟上市公司存在业务区域限制或者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制约的,则需要考虑是否在受限情况下实现上市,否则会面临业务无法重组、难以体现持续盈利的能力等问题;
在涉及股东意愿的问题上,一方面要看大股东是否愿意配合上市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另一方面要看大股东是否存在不可消解的矛盾,若大股东与管理层出现分歧可能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导致管理层失去控制权等问题,从而影响上市进程;
在成本收益方面,拟上市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各项费用支出及其可能带来的收益,如佣金成本、审计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支出,判断是否值得推进该项工作。
当然,拟上市公司在选择上市地点时还可能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再来讲第二层,即在上述所有因素均得到合理解决后,拟上市公司还需要进一步考虑,究竟应该选择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还是选择新三板市场,或者是北上广深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疑问是有现实原因的。因为在目前的资本市场体系中,除了个别特殊类型的企业外,原则上拟上市公司只能申请在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但如果进一步细究,我们就会发现,虽然拟上市公司只能在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但又并不是意味着它们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的几个城市落户。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最终选择在哪里上市,它都很有可能在一个正常的运营模式下开展经营活动。
考虑到这一点以及我国现阶段的资本市场的结构特征,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并且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方法,大多数拟上市公司都能够找到合适的“上市地点”。